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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4 21:34:14
各组市场巡查,清收欠费;案件证据上传;档案整理.

2008-05-13 22:25:08
二OO八的中国真算是多灾多难啊,先是雪灾打头阵,3.14打砸抢事件紧随,其后又有圣火在境外传递受阻的发生,就在我们欢天喜地进行圣火境内传递的时候,5月12日---地震又发生了!
地震发生后,很多朋友都指责地震部门为什么不能事先预测避免此次灾难。其实大可不必做这种愤青,地震本就是难以预测的,目前人类对地球的了解还比不上对太空的了解多,再者科技超发达如美国、日本不也都无法预测出地震吗
值得赞扬地是我们的政府反应非常迅速,年过花甲的温总理更是以最快的速度赶赴了灾区,救灾行动正争分夺秒地进行着。各界力量、各界人士也以他们的方式他们的力量向灾区人民都伸出了他们的援助之手.
此刻,我们只能祈望救灾队伍能尽快进入震中地汶川县进行救助,齐愿灾区人民早日脱险,走出苦难!


2008-05-12 20:31:20
召开例会,围绕“提高工商执行力,开创又好又快工作局面”、“文明从细节做起、从我做起”和“自觉做到勤政廉政”三大议题开展大讨论;
市场巡查,清收欠费;
打印执照、档案整理。


2008-05-09 19:30:15
参加听取县局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既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党风廉政建设既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精神.

2008-05-08 20:26:5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
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消费者的约定或者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履行义务。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承诺的,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严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不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且不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第二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尚未售出的商品或者停止提供服务,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对已经销售的商品或者已经提供的服务除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外,还应当及时通过公共媒体、店堂告示以及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有效方式告之消费者,并且收回该商品或者对已提供的服务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对经营者不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职权范围内责令其改正,并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信息中予以记载。
第三条 经营者拟订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中不得含有下述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让消费者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义务;增加消费者的义务;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请求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等法定权利。
对经营者拟订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中含有上述内容的,以及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信息中予以记载。
第四条 消费者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证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并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经营者不得以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证等代替。有正当理由不能即时出具的,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协商的时间、地点送交或者约定消费者到指定地点索取。经营者约定消费者到指定地点索取的,应当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
对经营者不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信息中予以记载。
第五条 
2008-05-07 19:51:47
县局领导来我所检查指导党办工作;
市场巡查,清收缴欠、规费;
打印票据,收集信息资料和归档.

2008-05-06 21:02:52
进行市场巡查,清收缴欠、规费;
打印票据,收集信息资料和归档;
上报注册分局个体换验照工作总结.


2008-05-05 20:10:59
组织两项活动学习.县局来所检查两项活动学习情况.抓好党建工作,迎接检查.


2008-05-04 20:13:09
组织两项活动学习.

2008-04-30 17:49:29
组织两项活动学习;办理个体户验换照;办理企业年检;安排五一放假值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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